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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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,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,2022年公共卫生学院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“申请-考核”制。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,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。具体要求和相关事项公布如下:

(一)申请条件

须符合《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,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。

(二)“申请-考核”制流程

1. 报名与资格审查

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(网址: http://www.gsao.fudan.edu.cn,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)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报名。报名时间: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。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,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。

报名“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”考生请在对应目录中填报。

2. 博士评审材料上传

(1)评审材料上传时间: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报名时,登陆学校研招网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。

(2)评审材料更新时间:2022年3月1日中午12:00 ~ 3月10日中午12:00。如果考生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报名期间上传的材料没有更新,则在2022年3月1日-2022年3月10日二次开放上传材料的时间段内,无需再次上传材料。

专家评审时以考生上传到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中的各项材料为准,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和专家推荐信。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,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。申请材料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。

申请材料如下:

  1. a. 考生简历(基本情况及从本科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);
  2. b.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;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、学业成绩单(须授课单位盖章),境外学位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文件扫描件;
  3. c.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,撰写一份至少2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;
  4. d. 科研成果:硕士学位论文、2019年1月1日以后发表(或录用)论文等扫描件;
  5. e. 各类获奖证书、英语四、六级证书或托福、GRE成绩等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的扫描件;
  6. f. 两份报考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。

3. 初试

外语考试形式为笔试,考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12日上午,地点为复旦大学(上海市邯郸路220号)。

4. 复试

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专家评审组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,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。

(三)材料审核

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初审,将符合要求、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递交学院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审核。

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分成三个学科群进行评审专家审核,分别是:(1)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、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;(2)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、卫生毒理学、营养与食品卫生学;(3)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。

“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”考生由多学科联合组织专家评审。

满足“进入复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”的考生,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、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、综合能力、专家推荐、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各项材料进行评审。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和公共外语考试后,方能取得复试资格。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情况(含公共外语考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),参照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原则,拟定复试名单。

(四)复试

复试按学科群组织,复试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。

复试根据招生专业和考生人数,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。每个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。对考生思想道德、意志品质、专业知识(含专业外语)、综合素质(含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学术素养、科研水平、创新能力等)进行整体考察。复试满分为100分,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。

(五)录取

根据考生初试、复试的情况,计算考生的得分并结合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,提出拟录取意见,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。

(六)异议制度

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如考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,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,可以向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提出复议。

学院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:021-54237706。

 

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

2021年12月